吕家小孩被人拐骗,吕商人一面贩货,一面寻找儿子的下落。一天,这个商贩无意中捡到了一个布袋,里面装着沉甸甸的白银。这笔横财犹如上天的试炼,商贩守住了天良。结果天道好还,还给他三个意想不到的人生奇迹……
江南无锡县,有个吕姓的小户人家。兄弟三人,分别叫吕玉,吕宝和吕珍。吕玉娶妻王氏,二弟吕宝娶妻杨氏,三弟吕珍尚未娶亲。
王氏生下一子,小名喜儿。六岁时,喜儿跟着邻家小哥去看神会,被人拐走了。夫妻两人贴出寻子启事,连续找了几天,也没发现儿子的影子。吕玉又气又恨,在家里坐不住,就向大户人家借了几两本钱,收购棉花布匹,一面贩卖,一面寻找儿子的下落。
每年二月出门,到八九月回家,然后收购新货,继续贩卖。一连走了四个年头,辛苦之余也赚了点利息,但始终没能找到儿子。到了第五个年头,吕玉再次别了妻子王氏,又去做生意。
吕玉这一走,在外待了好多年,讨清了账目,就准备回去。一天早晨,他走到陈留,偶然如厕,捡到一个沉甸甸的布袋。打开一看,里面都是白花花的银子,约有二百两。吕玉想到失主丢失财物,一定着急上火。他不想贪占这笔横财。就在旁边等着失主。但是等了一天,也不见有人来,次日只得启程,行了五百多里,到了南宿州。
当天晚上,在客店借宿,遇到一个客商,名叫陈朝奉,在扬州开粮铺。二人闲聊,说起江湖生意。陈朝奉说自己不小心,五天前在陈留丢了一个青布袋,里面有二百两银子。直到晚上睡觉时,才发现包裹丢了。他想着已经过了一天,早就有人捡走了,回去找也没有意义,只得自认倒楣。
吕玉听罢,借言送陈朝奉到扬州,顺道拜访一下店铺。陈朝奉同意了。次日一早,二人作伴而行。不到一天.就来到了扬州。到了陈家铺子,吕玉提起陈留县失银子之事,询问陈朝奉失物的模样。陈朝奉说得丝毫不差。吕玉心里明白,青布袋就是他丢的,于是取出来还给了他。
陈朝奉一见布袋,正是自己丢的那一个,没想到会有人送失物上门。陈朝奉过意不去,执意要与吕玉平分,但吕玉不要酬金,也不要谢礼。陈朝奉感激不尽,赶忙张罗着摆酒席,答谢贵人。他心想:难得遇到吕玉这般好人,还金之恩,难以报答。他有个十二岁的女儿,就想和吕玉联姻结亲。所以席间问起吕玉是否有子?
吕玉一听,不觉掉下眼泪来,说起了儿子走失之事。如今妻子再没有生育,他打算认个义子,帮忙照顾生意。陈朝奉说家里有个小厮,是几年前别人带过来的,长得很清秀,又很乖巧,如今已经十三岁了,正陪着陈家小儿在学堂读书。陈朝奉想把这个书僮送给吕玉做义子。说着,就吩咐店员去学堂中唤来书僮喜儿。吕玉听著名字与自己的儿子相同,心里很是疑惑。
不一会儿,那书僮就到了,按照学堂的规矩,对着吕玉深深地作揖行礼。吕玉一见书僮,心下便觉得欢喜,仔细认出了儿子的相貌。原来四岁时,喜儿因为跌倒,破了左边眉角,留下了一个小疤。书僮左眉角也有一个。吕玉问起书僮的身世,知道本家姓吕,家中还有二个叔叔。吕玉一听,叫了一声“儿子”,便抱着书僮哭起来。
喜儿走失多年,见到了亲爹就在眼前,也高兴得流下了眼泪。吕玉起身拜谢陈朝奉。陈朝奉说道:“恩兄拾金不昧,还金盛德,是上天安排你来到寒舍,使你们父子团圆。”吕玉亲子,失而复得。由此陈吕二家定下婚约,结为二姓之好。
次日,吕玉带着儿子辞别。陈朝奉设下大宴,为他们饯行,并赠送了二十两银子,以赎以往怠慢喜儿之过。吕玉坚持不接受,自己还没有出聘礼,怎能让亲家破费呢。陈朝奉说道:“这是我自愿送给贤婿的,不关亲翁你的事。亲翁如果推辞,就是不同意这门亲事了。”吕玉实在推辞不得,只得收下。
吕玉心想:我因还金之义,使得父子相逢。如今又攀上了这头好亲事,真似锦上添花。实在无处报答天地。于是打算将陈家送的二十两银子购买谷米,送到寺院供养僧人,以种福田。
次日一早,吕玉父子乘着小船,走了几里水路,就听到嘈杂的呼号声,原来是有船坏损,客人掉进了江里。岸上的人招呼小船打捞,小船却索要赏金,彼此争嚷不休。吕玉本想拿着银子买米斋僧,但眼前救人更急。于是对众人说:“救起一船人性命,我把二十两银子送给你们。”
众人驾着小船前去搭救,连岸上有几个识水性的人,也赶紧跳水救人。不一会儿,把一船人都救了。吕玉言而有信,将银子送给众人。得救的人,都是千恩万谢。只见其中一人,忽然叫了起来:“哥哥,你怎么在这儿?”吕玉一看,正是自己的三弟吕珍。
吕玉感激得连忙合掌,答谢苍天,让他救了自家兄弟一命。吕玉叫喜儿见过三叔,把还金遇子之事,给三弟说了一遍。吕珍听了惊讶不已。吕玉好奇三弟怎么会在这儿呢?
原来二弟吕宝听人传言,说吕玉在山西得病身亡,吕宝便逼着嫂嫂王氏改嫁。王氏不从,让吕珍去山西再打探吕玉消息,没想到途中不期而遇。吕珍请哥哥吕玉速速回家,以免节外生枝。吕玉赶紧叫船夫开船,星夜赶路。所幸及时到家,阻止了吕宝卖王氏一事。
吕玉不贪横财,守义还金。天道好还,使他的人生亦如锦上添花,连续三次降下奇迹。儿子失而复得,又出手救起了弟弟。吕玉夫妻重会,一家骨肉团圆。皇天有报,昭彰不爽!从此吕玉勤修善德,家道也日益兴隆。
(事据《警世通言》第5卷)